對照品、標準品均是用于鑒別、檢查、含量測定的標準物質,由國家藥品監(jiān)督管理部門的單位制備、標定和供應。標準品系指用于生物測定、抗生素或生物化學藥品中含量或效價測定的標準物質,以標準品進行標定;對照品除另有規(guī)定外,按干燥進行計算后使用。對照品系指用于生物制品理化等方面測定的特定物質,由生產單位采用與制品生產工藝相同的方法制備。對照品應盡可能與制品原液配方一致,穩(wěn)定性較差的,可加不含對測定有干擾物質的適宜的穩(wěn)定劑。對照品由國家藥品檢定機構審查認可,其標準應不低于制品的質量標準。
標準品與對照品的區(qū)別
1.標準品,即是標準物品,作為一種衡量標準,如果用在藥物方面,則為含量測定中的標準含量。標準品包括化學計量標準品、冶金標準品和藥檢標準品。采用生化方法來測定,國家規(guī)定的標準品共有15種,林可酶素、新霉素、大觀酶素、太樂菌素、鏈霉素、卡那霉素、絨促性素、鹽酶素、桿菌肽鋅、吉他酶素、安普酶素、紅霉素、合成縮宮素、慶大霉素、渡毛化苷G。
2.對照品,是指用于鑒別、檢查、含量測定和校正檢定儀器性能的標準物質。采用化學方法來測定,即是一般儀器的都叫做對照品,國家規(guī)定的有107種,包括地塞米松、土霉素、阿莫西林等等。
但標準品和對照品又是兩個不同的概念,中國藥典凡例中有明確的定義:標準品是指用于生物鑒定、抗生素或生物藥品中含量或效價測定的標準物質,以效價單位(U)表示,而對照品系指用于鑒別、檢查、含量測定和校正檢定儀器性能的標準物質。文獻中經常混淆了這兩個概念,認為標準品就是對照品,是同種物質的不同提法,之所以會有這樣的誤解,可能是有的藥品既有標準品,又有對照品。例如,非那西丁當用作熔點校準物質時,用熔點標準品,測定含量時,用對照品;當用微生物法測定頭孢克羅效價時,用頭孢克羅標準品,用HPLC或UV法測定時,則用對照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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